D型水力碎浆机的标准
前言
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济宁华一轻工机械有限八戒体育电竞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贵亭、李咏虹、穆兴慈、周秀蝉。
本标准首次发布。
D 型水力碎浆机
1 范围
本标准规 定了D型水力碎浆机(以下简称“D型碎浆机”)的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在浆板、损纸及废纸处理流程中进行碎解的ZDSD2 5-37型碎浆机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 /T 1 91-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 /T 1 184-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
GB /T 1 958-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
GB /T 1 3384-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GB /T 1 4253-1993 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
GB /T 1 6769-1997 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
GB /T 13306 标牌
3 产品分类
3.1型 式
D型碎浆机的结构形式为立式传动轴、+D"型焊接槽体,可与沉渣井配套使用
3.2型 号
QB/T 2622一2003
4.7.3 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间施加Dc 500 V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I Mn.
4.7.4 电气强度应能承受1750 V. 50 Hz交流正弦波、历时1 min,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。
试验方法
5.1 性能测试
性 能测 试 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工艺条件下,按制浆造纸行业的检测规范进行。
5.2 外观质量检测外 观 质 量用目测。
5.3 圆跳动的检测
与转 子 配 合的轴颈相对主轴两支承轴颈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的测量按GB/T 1958-1980的规定进行。
5.4 转子校平衡检测
转 子 校 静平衡采用平行导轨式静平衡架测试。
5.5 转子刀片与筛板底刀之间的间隙检测
转 子 刀 片与筛板底刀之间的间隙用塞尺测量。
5.6 槽体焊缝渗漏检测
槽 体 焊 缝用煤油渗漏检查。
5.7 空载运转试验
5.7.1 在规定转速卜,连续运转时间应不小于I h.
5.7.2 噪声用精度1.0级的A级声级计,按GB/T 16769-1997规定的方法测量。
5.7.3 轴承温升用红外线测温仪在轴承座表面测量。
5.8 电气系统的测量
5.8.1 接地装置采用目测。
5.8.2 绝缘电阻用微电阻测试仪测量。
5.8.3 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。
5.8.4 电气强度用功率5 000 VA以上,精度不低于0.5级的耐压试验仪测量。
6 检验规则
6.1 出厂检验
6.1.1 D型碎浆机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出厂,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。
6.1.2 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。检验项目:
a) 加 工 和装配质量;
b) 外 观 质量;
c) 转 子转动情况。
6.2 型式检验
6.2.1 D型碎桨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 产品试制、定型鉴定时;
b) 正 式 投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I_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需 要对产品质量全面考核评审时:
d) 国 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6.2.2 检验项目
型式 检 验 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试验(包括第3章、第4章有关规定)。
6.2.3 抽样方法
从检 验 合 格入库的D型碎浆机中随机抽取1台。
6.3 电气系统安全性检验电气 系 统 安全性检验在设备安装完毕后,由用户检验,并应符合4.7.1,4 .7.2,4 .7.3及4.7.4的规定。
6.4 判定原则
产 品 经 本单位检验部门进行检验,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要求为合格。否则,为不合格。
7 标志
7.1 产品标牌
应 在产 品 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,标牌的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/T1 3306的规定。其内容包括:
a) 产 品名称、型号;
b) 产 品主要技术参数;
c) 制 造日期、编号;
d) 制 造厂名。
7.2 包装标志
包装 标 志 应符合GB/T 191-2000的规定。
7.3 合格证明书
应 注 明 以下内容:
a) 产 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;
b) 制 造日期、编号;
c) 制 造厂名、厂址;
d) 采 用标准编号。
8 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8.1 包装
8.1.1 包装应符合GB/T 13384-1992的规定。
8.1.2 随机文件齐全,应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各一份。
8.2 运输与贮存
8.2.1 包装后的D型碎浆机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铁路、陆路、水路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。对特殊要求的产品,应规定其运输要求。
8.2.2 D型碎浆机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防雨的场所,并平稳放置,自装箱之日起六个月内产品不得有锈蚀现象。